上饶市人民医院2009年招聘40名护理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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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上饶市人民医院 2009-3-17 15:51:42 |
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饶办发[2006]1号)文件精神,上饶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护理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公开报名,统一考试,严格考核,择优聘用。 二、招聘对象的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; 3.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,应届毕业生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; 4.男性身高1.65米以上,女性身高1.55米以上; 5.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)。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27周岁以下(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),以身份证为准。 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资格审查 (一)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至29日(上午8﹕30-11﹕30,下午2﹕30-5﹕30)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。应届全日制普通高、中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,历届全日制普通高、中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须提供《就业派遣证》。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。 (二)报名地点 上饶市人民医院人事科(书院路86号,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) (三)资格审查 1.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科、护理部初审,医院办公会议最终审定。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 2.资格审查结束后,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达到3﹕1,如低于此比例,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。 四、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、专业技能考核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。 (一)笔试 1.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,满分为100分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笔试加6分(笔试成绩按40%折算后加6分)。 2.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1日-3日到上饶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。 3.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。 (二)专业技能考核与面试 1.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和面试对象1﹕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面试的对象(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技能考核与面试)。 2.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,占考试总成绩的40%;面试满分为100分,占总成绩的20%。 3.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 四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空缺,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。 五、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需向社会公示7天,公示期满如无异议,办理聘用或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。逾期未输手续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 六、其它事项 1.公开招聘的监督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,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 2.有关招聘信息,可登陆上饶之窗网、中国上饶人才网、市人民医院网站查看。
上饶市人民医院 2009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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